宜蘭能源治理專網

shape

宜蘭屋頂設置太陽光電 立即申請獎勵最高30萬元

宜蘭縣政府受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公告事項依據:經濟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及經濟部114年6月17日經授能字第1140600799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本府公告日起至115年12月4日(或補助經費用罄)止,收件日期以親送申請案件當日或郵戳日期為準。

二、補助資格及標準:
(一)申請資格:依「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取得設備登記文件者,但屬依法令負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義務者,不具本補助辦法之申請補助資格。
(二)補助資格:於宜蘭縣轄內私有建築物(非政府機關所有且非由政府出資興建之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並可追溯至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起取得設備登記文件者(依發文日期為準)。
(三)申請者應以設備登記函文申請人為之,如已辦理認定文件異動,則應為異動後申請人。
(四)申請建物非設備登記函之申請者,應補建物所有權人證明書及所有權人同意申請補助文件(如附表五)。

三、補助標準:
(一)於建築物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依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為準)之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依裝置容量每瓩補助3,000元,不足瓩部分不予補助,單一幢建築物累計獎勵金不得逾新臺幣30萬元。
(二)申請人設置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應為「新品」且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

四、補助申請及審查程序:詳115年宜蘭縣政府受理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畫補助辦法。

五、申請時請填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附表三),若屬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者應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附表四);本府於補助行為成立後,會將以上資訊公開於本府網站。

about